他带着这一个军队,装备的极好,人人盔甲武器。精神面貌也是不错的,毕竟是京城来的军队。想到冥河州,这样弱鸡的地方,大概什么都不用做,只要驻扎在那,自然会有人把鹿姓少年乖乖送上来的。于是出入蛮荒的两条陆路,一端是申国大军,一端是荆国大军。少年鹿寻在白骨山上的小木屋里,很认真的看书,这几日他看书看的尤其认真,像是怕时间来不及一样。大军来了,神佑他们自然是驻扎阳光明媚的冬日。申国大军来了。浩浩荡荡。当年蛮荒大战的时候,他们没有来迟,而是压根没有来。当做不知道此事,眼睁睁的看着无数蛮荒百姓去死。时隔多年。荆国大军压境。这一次,申国大军终于来了。冥河知府,重直十分惊喜。以为朝堂终于像模像样的,想要堂堂正正的和荆国战一场了。这些年,他在蛮荒为官,兢兢业业,成绩出色。可是朝廷中人就像把他忘记了一样,再没有提让他回京的话。重知府要去迎接军队。而在后院颐养天年,逗孙女的重家老族长重花,抱着穿的全是花的小襁褓里的小孙女,摇头道:“我劝你别去,今早我的大钱被囡囡丢到地上,丢了三次,都是扑面,没好事哩。”“爹,都说了你那个大钱,做不得数的,我身为知府,朝廷派兵前来,我怎么能不迎。我若不去,朝廷还以为我要自立门户了。“重直无奈的跟他爹解释道。不过眼中看到他老父手里抱着的那个一个团团大的小孩的时候,却又满是温柔。这些年,他在蛮荒住的慢慢习惯了。发现蛮荒其实也挺好。阳光总是很明媚,不会有湿啦啦的天气,少了作诗说愁的感慨,很干燥的气候里,他以前腿脚有些旧毛病,现在也差不多好了。然后他的夫人居然又怀孕了。这个年纪,重新做了父亲,那种感觉很好。觉得自己还年轻,却也更懂事,更懂得照顾孩子。这几年蛮荒的人气很旺。婴孩都是二胎三胎的出来。蛮荒的人又勤劳,又有了商道,人人能吃饱,有事做,就觉得很好。尤其是看着院子里正抱着自己女儿不撒手的老爹,刚来的时候,还不消停,出了京城,天高鸟飞,一把年纪了还成为了风月街常客,如今,给他生了个小孙女,消停了,天天在家带娃,再不出去胡来。他眼里没有全世界,就只有一个小女娃。别人碰他的大钱,会被骂死,却可以被这个小女娃拿在手里随便丢,拉屎上去,老头都不生气。重直都有点羡慕自己的小女儿了。“囡囡,在家等爹回来,给你带好吃的。”重知府穿好衣服就要准备出门了。老族长抱着孙女在后头喊:“多带点人去。”重直回头看到被老爹举起来摇摆的小女儿,脸上笑的跟花一样,门牙上已经长了几颗小牙牙了。他点了点头。按照老爹的要求,把府里的衙役都带上了,想了想,又把城里的护卫也带上了一些。这些护卫是没有朝廷编制的,自然也没有朝廷俸禄,但是蛮荒这里地处各国交界,民风彪悍,几个衙役根本不够处理事情,基本上一个衙役名下还带着几十个护卫。这些护卫实际是统一由白骨村发放钱,而白骨村则是从商铺那里抽水拿钱。重建的蛮荒,几乎是白骨村的人一手建立起来的。而这些护卫,一些是以前白骨村寨里抢劫的好手,一些是蛮荒大战里遗留下来没死的土著,都投靠了白骨村去落户了。每个护卫名下,又都带着一群小豆丁。这些豆丁,则是十分命好。用蛮荒的老人的话来说,他们是活在最好的时代。每天不用干苦力,还有机会识字,学本事。早上他们在山上的书塾统一读书,下午就训练,等到训练合格了,还可以轮流放出来,跟着各自的领队去见世面,处理真正的事情。这些豆丁虽然年纪小,可是他们身体健康强壮,还都识字。跟以前的蛮荒土著完全不同了。他们是一群识字的土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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